新聞來源 : TVBS 2010/01/28
  為了遏止偷拍偷錄的犯罪行為,警方去年展開大規模掃蕩;台北縣一名販售針孔器材的業者,因此遭檢方認定涉嫌協助他人偷拍,將他起訴
  但高等法院認 為,民眾買針孔不一定用於犯罪,這些設備也不是違禁品,沒理由不准商家販售,因此判他無罪;讓林姓業者感嘆,這是遲來的正義,也痛批警方衝績效亂掃蕩,讓 他生意大受影響。
看起來普通的偵測煙霧器,其實暗藏玄機,裡頭就裝著針孔攝影機;另外還有偽裝成時鐘的款式,讓被偷拍的人根本很難察覺。
  但就是因為販售這些偷拍,讓林姓業者遭到起訴,認為他涉嫌協助他人違法偷拍偷錄;現在高等法院終於判決無罪,讓他鬆了一口氣。
  業者林維成:「遲來的正義啦,不能因為上頭要求你拚績效,你就抓一些無辜的人出氣。」
  痛批警方亂掃蕩,害他現在只敢賣普通監視器,生意大受影響;而檢警原本是為了遏止偷拍偷錄的犯罪行為,才會依法掃蕩,販售這些設備讓他人犯罪的業者。
  但法院見解不同,認為民眾可能為了防賊等正當用途,才購買針孔,而這些設備也不是違禁品,不能禁止販售。
林維成:「透過網路販售的話,我們就沒辦法去問(用途),事實上,你今天問了,對方如果真的要拿去犯罪用,他也不會跟你講。」
  但的確有人會購買針孔意圖犯罪,只是業者如果不知情,就不該被當成共犯;只能怪這條新法令規定太模糊,讓檢警和業者都無所適從,徒增擾民爭議。